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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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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  刘 晔

2017年6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2017的工作安排,6月22日上午张建国副主任带领法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鉴于区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对推动我区依法治区工作,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保障独立审判权的有效行使意义重大,杨东风主任也参加了本次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法院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严格的审判责任制为核心,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激发审判活力,提高了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一)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区法院在司法改革中注重统筹谋划,统一认识,及时总结,稳步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区法院成立了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认真制定相关改革的实施方案。二是注重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司法改革与每名司法人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区法院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司法改革全过程,广泛开展组织谈心、释疑解惑、征询个人意愿等工作,加强沟通、凝聚共识,实现了思想工作全覆盖和队伍总体稳定。

  (二)严格把关,稳妥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高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入额实施意见。在做准摸底调查、做稳干警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45名审判员按入额选任标准,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任前公示、提请任命等程序,完成34名法官入额,并通过自治区高院的审议。二是在法官入额基础上,继续完善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机制,完成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的配套改革。全院工作人员化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开始施行。

   (三)强化责任,着力优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审判权运行过程中各个权力主体的职责,独任法官审理的案件,由该法官对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事实和裁判结果依法承担责任。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共同承担责任。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二是制定《法律文书签发权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压缩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限,将审判和法律文书签发还权于审判长或主审法官。三是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制,明确量化院庭长办案任务,突出院长(副院长)对团队审判的指导和引领作用。2017年1-5月份,院庭长办案850件,占结案数的35.3%。四是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

   (四)组建团队,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基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建由一名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依法独任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的要求。借法官入额之机,组建了以副院长为引领的4个审判、执行团队,以“一审一助一书”或“一审二书”的模式,解放了法官的生产力,突出强调主审法官的核心作用。至2016年底,未结案件“消化”2243件。到今年5月底,实行大团队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9个月间,与上年同期同比,法院结案数上升41%,未结案件下降77%,案件平均办结天数减少15.6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上升0.6个百分点。办结案件中法官独立行使裁判权案件6515件,占结案比99.5%。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司法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区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深化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和破解的难题。

    (一)“案多人少”矛盾仍较突出。近年来,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社会治理法治化和立案登记制等因素的影响,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法官员额制实施后,虽然一线审判力量得到加强,但每个法官年人均办案数仍近200件,案多人少问题依然突出。

  (二)法官职业保障机制有待健全。从政策层面看,法官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已经建立,而关系法官切身利益的职业保障制度基本没有变化,法官长期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工作压力大、职业风险高、待遇相对低、晋升空间小、职业荣誉感下降等问题仍然未能解决。

    (三)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缺乏相对稳定。法官员额制实施后,一线法官的数量有了一定保障,但要想高质量地完成审判任务,离不开稳定的、专业化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的协同配合。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分为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两类,但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区符合条件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只有4名,书记员也多为社会聘用,由于经费保障不足,相关培训缺乏,导致人员流失严重,尤其是业务能力强的书记员频繁离职,一定程度影响到审判工作的质效。

       三、推进司法改革的工作建议

   (一)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改革的获得感。

  (二)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审判任务的完成。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一手抓改革的推进,一手抓执法办案,以改革促进审判工作,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

    (三)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司法机关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关系。认真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司法人员心理疏导机制、业绩考评机制,聘用人员待遇保障机制、风险管控机制等,让司法人员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调动司法人员积极性,并使之成为改革的受益者和推动者。

     (四)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司法人员培训,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尽快建立一支保障合理、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队伍,以适应改革后的审判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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