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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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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就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 基本情况

    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9件,其中涉及城市规划建设、交通方面37件;教育方面10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14件;民政方面5件;商务方面6件;农业方面7件;环境保护方面3件;行政综合执法方面3件;卫生及食品监督方面2件;文化方面2件;财政方面2件;消防武警方面2件;其它方面6件。这些建议绝大部分能够紧密围绕科学发展和富民强区,既有涉及全区发展的宏观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也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重点问题,整体来看,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方面的内容比较多,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建议进行了交办,99条建议全部由区人民政府承办。

  • 建议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99条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29件,占建议总数的29.3%;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53件,占建议总数的53.5%;因客观条件限制和其它原因暂时难以解决,向代表说明情况的17件,占建议总数的17.1%。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一对一”回访制度,根据回访情况,代表对建议办结满意率达到88%;基本满意率12%。

通过日常走访、调研及集中回访,我们了解到大部分承办部门能够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及时召开工作会议,面对面答复代表。如区计生局承办的贾文华代表提出的将企业职工、自由职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当年办理退休的独生子女家庭纳入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因政策性强,不属于区级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区计生局及时与上级部门进行了沟通,并面对面向代表进行了说明,代表非常满意;针对张丽琼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竣工项目规划验收的建议,区规划局已调整验收流程,将前置验收调整为同时进行平行验收,有效提高了办理速度,代表非常满意;对一些暂时不能解决,有待进一步研究处理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及时进行了答复。如马莉娅代表提出的关于社区活动用房的若干建议,民政局将进行深入研究,根据区情实际逐步解决。对确因条件不具备无法落实的,及时向代表说明了原因,取得了代表理解。如薛海涛代表提出的建议社区或相关部门成立失独老人扶助中心,区民政局针对此建议进行了走访调查,但这一情况属于个例,目前解决有一定困难。

    三、区人大常委会督办的5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近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的形式对年初人大常委会确定的5个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总体来看,各承办单位能够高度重视,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加以落实,如由区文化局承办的朱伯琳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人民公园修建群众演艺广场小舞台的建议”和区市政管理所承办的“关于街路上人行道上的瓷砖破烂已久,应及时更换的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成效显著。其余3件建议由于周期性较长,相关单位在加以落实的前提下,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长效性操作方案,逐步推进。5件重点督办建议,代表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整体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定差距,如有的承办部门针对所提建议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就没有了下文,而代表本人还想进一步协商解决问题;有的承办单位事先在未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答复代表此事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显得草率,不够重视;有的承办部门对代表提出的一些短时间无法解决的问题,存在与代表联系沟通少、解释工作不到位、不细致的情况,导致代表对建议答复不完全满意等。

(二)建议。

  一是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办理制度。承办单位要变被动办理为积极主动办理,在办理前,要请示部门领导,听取代表的意见,了解所办建议的目的和意图;在办理后,要做好代表建议征求意见工作,并将代表反馈的意见及时汇报给部门领导和分管副区长,由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呈报区人大常委会。二是规范答复期限。根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对个别办理难度较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完的,应当征得交办机关同意后,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办理完毕。承办单位要据此在规定期限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向代表说明理由。第十六条规定:代表对承办单位的答复不满意,要求重新办理的,或者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认为办理不当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承办单位必须重新办理,并于收到退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再次向代表作出答复。三是抓好跟踪落实,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对53件正在解决的建议,区人民政府要加大督办力度,尽快实施相关规划,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最终目标,重点围绕正在办理和列入今年计划解决的建议,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办理到位。对部分办理周期长的建议,保持连续性,严格按原定计划抓好跟踪落实,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对暂时未能办理的建议,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克服困难、争取政策,力求早日解决,或将其作为一种可能和参考,作为今后工作的一个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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