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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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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9日,海勃湾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秀梅主持会议,主任杨东风,副主任宏杰、王巧凤、郝金海及委员共27人出席。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杨庆远,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赵云平,区人民法院院长韩燕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柱,以及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 

  2018年5月10日,海勃湾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巧凤主持会议,主任杨东风,副主任宏杰、冯秀梅、郝金海及委员共27人出席。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徐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徐宾,区人民法院院长韩燕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连喜,以及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街道人大负责人及区人大代表李亚东、何海生;公民代表邸润花应邀旁听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免去:张靖同志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赵晖同志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连小艳同志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张建利同志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吕洋同志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刘伟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陈海东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王国玲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李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翟瑞霞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尹伟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刘勐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王东彪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黄巴图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刘立群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张金桃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贾永利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蔡淑红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张波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方铁英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曾秀丽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温慧玲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李丽霞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孙立生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刘欣雨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至第36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勃湾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勃湾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勃湾区万达北公园及地下停车场项目相关费用并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勃湾区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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